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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五类婚外情证据可被法院采纳
发布时间:2016-05-24 15:49由于新婚姻法中规定了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所以一旦婚外恋被法院认定,无过错方就可在财产分割上占得先机。 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列举了大量的证人证言,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据了解,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原告方取证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
在这里为您支招——五类证据可被法院采纳
本人在办案过程中有不少委托人这样问我:“离婚时,什么样的证据可以证明老公有婚外情并被采用呢?”经过在翻阅了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向在法院工作的相关权威人士请教之后,总结了有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采信的婚外情证据如下: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柺胳膊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六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律师:嫖娼看成婚外恋,实践中认定不一
湖南三湘律师事务所李静龙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最后一条有可能会触犯他人的隐私权或者其他权利,原告取证据时应慎重,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任世龙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一一分析了上述五点证据:
第一类证据:对于过错方自己的叙述,只要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以作为证据采纳。
第二类证据: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但是不是婚外恋,实践中认定不一,本人观点认为,这种行为无疑是违背夫妻应互相忠实的义务的,但是不是达到认定为婚外情的情况,应视此事件的影响是不是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而定。
第三类证据:单位的处理一般来讲不具有法定证明力,但如果过错方对此认可,也可作为证据。
第四类证据:认可观点。
第五类证据:影视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注意偷录偷拍的证据有被法院否认的风险,因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